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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可当我深陷情爱才知,朝夕都觉不够。”叶蓁戳他心口:“原来我清风霁月的表哥也是有私心的!”盛伦:“表妹想的肯定与我一样。”她微怔:“表哥又自作多情。”盛伦抚了抚她鬓角碎发:“时机到了,我就向姨妈姨父提亲。”……叶蓁的父亲叶志凯是报刊主编,王明雪也在报刊做校对,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西胡同最深处,是一栋三层的独楼,老一辈留下来的,街里街坊也都是几十年的老友。叶志凯和王明雪带着叶蓁和盛伦一起回来,还引来了误会说:“这是你女婿?”盛伦心思一动看向叶蓁,她表现的可淡定,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盛伦就想起之前,论装糊涂的功夫,谁都比不上她。王明雪笑着说:“我要有这样的女婿可就好了,这是我侄子盛伦啊,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这才过了一年多而已,就忘啦?”盛伦低调,来了叶家也不怎么出门走动,就是在家看书,待上一两天就离开,所以认识他的人真不多,不过他的名字却是人尽皆知。尤其是月前人民广场的事件,叶志凯作为报刊主编,当然没有忘记大肆报道,所以邺城知道的人也不少。一听是盛伦,立刻就热闹起来,还纷纷赞扬他是英雄豪杰,说说文弱书生贱不能收不能提,他们笔诛墨伐,可厉害的很!如果不是因为天色暗了,盛伦还真脱不开身,邻居们太热情,围着他问这问那,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知道。而叶蓁早就跑进家门,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一身衣服,整个人才算是舒服了。她披着半湿的头发下楼的时候,盛伦正坐在客厅和叶志凯聊天,王明雪端着饭菜上卓,饭菜的香气弥漫开来:“快来吃饭了。”叶蓁笑盈盈的,无意间扭头就看见盛伦深邃的目光落在她身上,见她看见他,他眉目就柔和下来,眼底带出一丝丝的笑和暖。叶蓁心便也跟着柔和,变得暖暖的。……盛伦只住了两天,他在第三天动身回宛城。叶蓁送他上的火车,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变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来,世道太乱,今日一别,或许就成永别了。盛伦看着她:“表妹,开学前我来接你。”她点点头:“好,我等你。”叶志凯和王明雪在旁叮嘱他路上小心,安全为上。有人看着他连拥抱都不能给,他只能揉了揉她额头:“乖。”叶蓁笑了声:“嗯。”她看着他上车离去,听王明雪感慨说:“这次再见,感觉小伦身上总算是多了些人气。蓁蓁,你们关系可还好,没有给小伦添麻烦吧?”叶蓁想说他们关系那不是还好,是可好了!麻烦肯定添了不少:“表哥有时间就给我补课,我和他相处时间最多,关系肯定亲近啦。”叶志凯道:“以后可要好好报答你表哥,他那么忙还来接送你,对你这么好,可要记得。”叶蓁说:“爹娘,你们这么喜欢表哥啊?”叶志凯理所当然的道:“小伦如此出众,才华横溢,为人谦和有礼,谁会不喜欢?”叶蓁点点头,看来表哥的阻力少了一大半呀。叶蓁在家待了一月余,她和盛伦分开的时日,不能常常见面,电话联络也不方便,就只能写信了,她一周给他写一封信,说她近况如何,也问他是否安好。他回信一般很快,写的信也和他人一样,她絮絮叨叨念些小事,他写来的便是小诗一首,还极为有文采,她看一遍就知他在表达思念,回信的时候就说:表哥写的小诗看起来好美啊,我也学着写写。下次他在写信来,便在最后写上两字:念你。也是相当含蓄了。还有一个让叶蓁的高兴的消息,是盛世华在对陈家有了怀疑之后,对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放心,也让人查了账本,果然发现不少问题。盛伦来信说,陈家人做的事情被发现,现在已经被开除了。叶蓁松了口气,如此变好,没了陈家作梗,盛家的危机就少了大半。时间一天天过去,想念远方恋人的感觉又酸又甜。直到终于要开学时,她收起她的十六封信装进行囊,等待盛伦来接她。可惜前方却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敌方空军投掷炸\弹,毁了铁路。不仅是铁路,就连邺城旁的郓城也被波及,不少人家毁人亡,听说医院已经人满为患,医生和药物都极为紧缺。叶蓁来了这里半年多,虽然直到这个时代战火纷飞,也听说不少地方沦\陷,可战争就发生在她隔壁,还离得如此近,如今这邺城也来了不少难民,邺城的医生都带着药物前去帮忙……她放下包裹,去找叶志凯:“爹,我想去郓城。”叶志凯惊讶:“去郓城?蓁蓁,郓城现在乱得很,你去的话很危险,你去那里做什么?”叶蓁说:“我虽然没学过医,但是简单的包扎和护理我是会的,我要去帮忙。”叶志凯看着他年少的女儿,出去半年,她果然是成长了,也成熟了,不过这胆子好小也大了:“蓁蓁,我知道你的心是好的,可你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没见过被炮火炸得支离破碎的人,他们……你适应不了的。”“爹,我还没去,你便觉得我不行么?”叶蓁去意坚决,叶志凯说服不了她:“那你去问你娘答不答应。”“我娘答应爹就不反对是不是?”“你先去问,到时再谈。”叶蓁便去找了王明雪,王明雪比叶志凯还要震惊:“蓁蓁,你还有学业没有完成,你又没学过医,去了又能做的了什么?”叶蓁说:“尽我力所能及之事。”王明雪还是有些反对,叶蓁道:“娘,你让我读书就是让我选择啊,现在就是我的选择。”这一次,王明雪再如何说,也无法阻止叶蓁,她只能和丈夫商量,说:“不是我不想蓁蓁去,但是那里多危险,我当娘的哪里舍得?”叶志凯说:“我们报刊正好要派记者过去,不如就让蓁蓁和他们一起,把蓁蓁送去医院,应该不会有事。”“志凯?”“我其实很高兴、很欣慰,我们的女儿不是金丝雀,她心胸宽阔,有家有国,她长大了。”王明雪听得眼红起来,咬了咬唇亲自去给叶蓁买了上路需要的东西,衣服当然是男式的,衣服里还缝了不少钱,防身用的小刀也不能少,又准备些干粮rou脯,临别前抱着女儿说:“要平安回家。”叶蓁眼便是一热,“嗯,爹娘保重。”她从衣服里拿出一封信:“娘,这是我写给表哥的,你帮我寄出去吧,如果表哥再来信,你帮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