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宿本 - 耽美小说 -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7

    的不行,首先表明态度道:“没事了没事了,哥哥不该打架,是哥哥错了。”

小家伙闻言,朝戚向南张开双臂,小脑袋在他身上挨挨蹭蹭,一副求安慰的小模样。于是旁边的唐振凯也紧跟着表示以后再也不打架的态度,然后轻轻抚摸弟弟摔红的胳膊问:“宝宝疼不疼?”

其实不管大人或小孩,都是一样,若没人哄,再大的伤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但若有人哄了,就自发自觉的委屈上了。小家伙委委屈屈地点点头,眼里重新染上湿意,微微嘟起嘴巴,“疼……哥哥打架也疼……”

小家伙连说话都是奶声奶气的,若不是委屈得眼里又涌出了一层水汽,软糯的小奶音更像是在撒娇。唐振凯一点点帮他擦干眼泪,异常疼爱的道:“宝宝乖,哥哥没事,哥哥不疼。”

这句‘不疼’显然是谎话,事实上不管戚向南还是唐振凯,都弄了一身乌青,甚至有好几处异常酸痛。于是唐浩初按照自己学到的药方抓了药,亲手给两人做了两个外敷的药包。

尽管药包长得其貌不扬,但毕竟是小家伙的一番心意,收到礼物的哥哥们非常高兴,甚至准备把它好好地收藏起来,并没指望它当真能起什么疗效,直到真正用了,才惊喜和意外地发现药包的疗效竟特别好,不仅能活血化淤,还能止痛。

其实唐老爷子每天都对小孙子的医学天赋感觉惊喜和意外。都说有得必有失,他甚至觉得小孙子前些年不能像正常小孩那样说话和表达,就是因为上天给他打开了另外一扇窗。

唐浩初如今已经把四百多种药材都认全了,也早就背完,开始按照唐老爷子的要求背、、和。唐老爷子教学时的态度格外认真,几乎每日都会强调说学医没有捷径,只有努力才能有成就。

“尤其是中医,背诵和理解医书是所有医生的基本功。有个词叫寸功不昧,就是说在学习的过程中,每一滴汗水和努力都不会白费,总有一天结出丰硕的果实……”

会强调这些,是因为背医书的确太枯燥了,很多大人都卡在这里坚持不下去,更不用说小孩子,却不知对唐浩初来说恰恰相反,甚至希望记的书越多越好。在记忆和理解的过程中,他可以清晰地感觉脑域宫殿里有关医学的那扇门一点点丰盈,异能也跟着一步步增强,升到四阶指日可待。

时光如水,这两年半唐浩初就在学医中度过,除了背诵书籍,还跟着爷爷深入了解各种药的药性,甚至去医院切身实际的观摩看诊的过程。待他把唐老爷子找给他的医书全部背熟,已经到了七岁的生日,该是法定入学的年纪了。

小学自然比幼儿园更重要,唐老爷子在择校上也比幼儿园更慎重,甚至打电话咨询了郑老爷子。而郑老爷子大力推荐了孙子郑锐霖上的私立小学,“这学校是双语的,英语老师全都聘的外教,发音特别标准,目前在市内独一无二。而且它比公办小学更注重培养孩子的个性,老师会尊重所有孩子的想法……”

文|革的阴霾随着改革开放渐渐散去,眼下正是‘英语热’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唐老爷子虽然年老,但一点也不因循守旧,并不会只让孙子学中医,而是中西兼学。学西医必然要学好英语,所以他被说得很心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学校远在浦西,而唐家祖宅位于河东。

郑老爷子闻言,立刻提出了周一到周四住在他家的建议,并极力劝说道:“锐霖之前就很喜欢浩浩,会照顾好浩浩的。两个小孩凑在一起,不仅能促成小辈们的友情,还能互相学习和进步,一举多得。”

唐老爷子最终决定让孙子去这家私立小学上一段时间试试。

学校的入学条件很严格,光昂贵的学费就筛掉了不少家长,能入学的基本都是有钱的。唐老爷子成功给唐浩初报上了名,待开学那天董熙娣直接带儿子去报道就成。

家长把孩子送到教室并和老师核对好后,便可以走了,唐浩初乖乖跟mama挥手告别,别的同学却不像他那么乖巧安静。当然,其吵闹程度要比幼儿园好多了,但还是有个别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哭嚎不已,让人头疼。

班主任老师也有些无奈,觉得这一届小学生实在不行,而唐浩初在这一群孩子中就非常显眼了。性格沉稳又安静,相貌还好看得不行,立即就认定了这将来一定是本班最优质的好同学。

却不知‘好同学’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跳级,以摆脱这种吵闹的环境;其次就是吃糖,以缓解抓耳挠腮的糖瘾。

第一天不上课,只发书本、排座位和开班会,巧的是,唐浩初分到的同桌也是个特别爱吃糖的小男孩,没多久就开始自来熟地跟唐浩初炫耀他吃过的各种进口糖果。唐浩初听得糖瘾更严重了,压都压不住,新同桌显然也被他自己说得嘴馋了,于是班会结束后,两个吃货不由自主地走去了小卖部。

学校的小卖部里除了文具之外也卖糖,甚至有当下很受小孩推崇的金币巧克力和酒心巧克力,可惜他们两个身上都没有钱,别说巧克力,连五分钱一颗的水果糖都买不了。正垂头丧气的时候发现了校门口卖废纸的标志,新同桌灵机一动想了一计,——把刚发的课本当废纸卖掉,然后买糖吃。

唐浩初一时间竟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还想着自己方才在开班会的时候把书本全部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已经全都记在心里,完全不需要书了,眼下什么都不如糖重要,而新同桌也觉得自己简直是太机智,绝对是全校最聪明的崽。

于是两人就这么用书换来了水果糖,当下吃的很开心,第二天就后悔了。上课的时候,全班所有同学都在看课本,唯独他们两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因为实在不知道该看什么。

虽然唐浩初最后用小本子把第一课的内容给默写下来,完全足以充当课本用,并获得了老师的惊叹和赞扬,但还是没有逃脱叫家长的悲剧命运,不由皱起了小眉头。

课外活动的时候,已经升到四年级的郑锐霖找过来了。

他开学前就知道了唐浩初和他上一个小学的事,还问到了唐浩初所在的班级,早上升旗的时候留心找了一下,果不其然在一年二班的队伍里看见了唐浩初的身影。

阳光下,小家伙的皮肤像用水晶做的一样,白到近乎透明,眉眼更漂亮得像是橱窗里摆的娃娃。放眼望去,学校里的小孩长什么样的都有,但通通比不过他。那些小孩不是太胖就是太瘦,不是太黑就是鼻子太扁,不是睫毛不够长就是眼睛不够大。

——总之在郑锐霖看来,全小学就只有唐浩初最可爱。

郑锐霖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三年级的时候就竞选上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