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1
书迷正在阅读:重生之善德恶报、斯年锦书、温存、晚风轻柔、少爷他总是爱演戏、光华璀璨、教皇、穿成龙傲天的恶毒后妈、捕猫陷阱【师生3p】、穿来被人虐,老铁,扎心
的,不骗你。”等向境之替他将每根手指细细擦拭干净,向迩半闭着眼睛快要睡着。他亲亲孩子手背,再小心放进被窝,又把掉在胸口的被子往上提一提,准备如往常那样,坐在床边陪他入梦。但下一秒,原该安心睡着的男孩儿猛地睁开眼,表情严肃,双眼皮被挤成多眼皮,模样正经却可爱。孩子看他一会儿,接着一声不吭地往左边挪半个身体,想一想,再挪半个,然后把被子往右边拉过些,做完了继续抬头看他。向境之在他眼神下没处逃遁,只好听话上床,侧躺着把他半抱在怀里,右手放在孩子后背轻轻地拍:“睡吧,我不走。”向迩闭眼没两秒,手摸索着攥住他,把右手伸到眼前,趁着光,往那一块微微发肿的青紫上看了看:“就知道你是说谎。待会儿马克过来,你跟他去涂点药吧,都破皮了,还肿了。”“……不用了。”“虽然是小伤,但也不能不当回事,这是你告诉我的。还是说你怕疼?别担心啊,马克动作很轻的,不会疼。”向境之表情微妙:“你很喜欢他?”向迩疑问:“谁,马克?”向境之说:“你们相处得很好。”向迩不以为意:“是挺好的。他人很好说话,开始我还以为他挺不解风情的,毕竟没有哪个护工会在患者床边读些寓言故事吧,而且那故事绘本还是儿童版本。还有他放的音乐,我原来当他应该会更喜欢摇滚一点,但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喜欢童谣。很有意思啊,是不是?”向境之看他双眼明亮,一时不知道该怎麽接话,只好拿手捂住他嘴巴,哄道:“快睡吧。”向迩犹不放心:“处理伤口。”“知道了,睡吧。”常年累积的习惯,使向迩在有节奏的抚拍下睡得很快。他睡觉呼吸很轻,有时向境之需要将手指放在他鼻下感受一阵,才敢确定他的存在。他很久没有和这个孩子靠得这麽近,近到他可以闻见他身上的味道,香的,甜的,大概都是,无论哪个位置,他凑近了,贴住皮肤来嗅,都是向迩的气味,而再没有当初那股腐臭。事到如今,向境之强迫自己不必再回忆那天,但事实上,他根本用不着多加思索,只是一将记忆过滤,就能轻易地重回那个场景:谁都不知道,举枪对准那女孩儿眉心的刹那,他的手指已经扣上扳机。杀心已起,向境之不得不面对这份恶。他是了解自己的,知道在向迩来之前,自己从不是善人,否则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样一个四面楚歌的地步。甚至现在也不是,如果是,他不会起杀意,不会对孩子起歪念,更不用以他名义广做善事。佛说因果报应,向境之原来不信,可当他遇上向迩,他就信了。因为恶,他才积德。然而,对他来说,他并不需要世间善意,他唯一需要的不过是那些善意能尽数落到向迩头上,他自私地希望所有人都能以宽容与爱对待这个孩子,但最爱他的永远是自己。说来好笑,他劣迹斑斑,却捧着世上最剔透的珍宝。在他身边,向境之生不出半点有关情l欲的念头,他爱这个孩子,好比刽子手爱上死囚,手起刀落,血溅满场。更甚者,他时常想,自己和那个猥l亵患者的强ljian犯并无不同,爱意纯粹如何,他终究是拿手段才得到的这块珍宝。“爸爸,”夜间,向迩梦呓,眼皮撑开一条缝,原先抵在脸边的手往前摸索,“爸爸。”向境之凑上前,将脸放在他手下,任他搭着,然后偏一偏脑袋,嘴唇吻在他掌心,小声说:“在这儿,爸爸不走,睡吧。”向迩应该是做了噩梦,及时抽身回到现实,仍傻呆呆的,睁着一半眼睛看他,忽然依着热源拼命往前靠,几乎要把自己整个塞进他怀里,贴住面颊,尔后痴痴地笑:“爸爸,你来救我了……你来救我了……”由此,向境之有证据相信,他所摒弃的善,最终以一个向迩的形式,重回到了他的身体。沉默的时间适合思考,然而这沉默越久,他就越发眩晕,为的是不久前,向迩从嘴里吐出那个气泡般的吻。说是他心虚也好,卑劣也罢,他需要向迩,而在他将吻放上自己眼睫的刹那,梦就开始了,他无知无觉地被吸纳进去,快活得要命。这个梦很长很重,他拖着它走过冬天,中途没有停过半步,不是不能停,而是他不愿停,他不知道如果停下了,这个梦会不会结束,更不知道如果不停,这个梦又能持续多久。他埋头狂奔,手里紧拽着梦不肯放,双腿酸软都没有放慢速度。也许就是他跑得缺了氧,才在被问及“这梦的来源”时,一问三不知。梦从哪儿开始的呢,他想,或许是某个夜晚,他坐在向迩身边,说些无谓的琐事,有关谁呢,跟谁都无关,这世上并不需要每件故事都有意义,他只是想说,那麽就说了。他说,好多人都觉得向迩已经丧失意志力,到底是因为生理病重,还是心底创伤,这都难说,总之,结论很简短:他没了求生意志。向境之信吗,应该是信了,所以他才会背着所有阻拦的人,在每晚月亮高悬的时间里坐到一边,不说话,就想陪陪向迩,唯一的动作也只是十指扣在一起,扣得牢牢的,无论怎麽拔都拔不出来。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过任何劝他清醒的话,大概是有的,也无所谓。反正终有一天,孩子会醒的,向境之就这麽相信。果然,就那麽一天,向迩醒了,没有人知道为什麽他会醒来,可能是因为一支故事,可能是一首歌,有可能是一双锁扣似的手。总之,结果很简单,他醒了。没过多久,天气转暖。下午时分,向境之先马克半步,推向迩在室外溜圈。他腿伤已经好上许多,但医生仍不建议行走,向迩为此颇觉无聊,在户外见着穿病号服胡蹦乱跳的小朋友都羡慕,直盯得人家直冲他跑来,喊声“Trickortreat”,却是自己递糖给他。向迩下意识道谢,看小孩儿跑远了,向境之笑着蹲在他身边,给他剥开糖,递进嘴里:“应该是他的父母在帮他补办万圣节吧。甜吗?”“甜的,”向迩说,然后用舌尖将糖抵出半截,黄澄澄的,是橙子口味,“你得把糖藏好,要是让马克看见,他又要怪我乱吃东西。”向境之保持笑意:“他会说你?”向迩点头:“会啊,不过那时候我也给他塞一颗,这样我们就是同谋,谁都撇不干净。”他看着孩子变色的舌头,又把糖纸打开:“那就别吃了,吐掉吧。”“不要,”向迩拒绝,“我要吃掉。”“舌头颜色呢?”“变色了?”“嗯,橙子的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