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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这个人有些清冷,嘴巴却是软软的,沈渊觉得要中毒了,终于放开对方。容迟的嘴巴被他亲的肿了。沈渊咬了一口容迟的脖子,心满意足的看到自己盖在上面的戳,“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我的人“这三个字真是拥有魔一样的魅力。在他盖上戳之后,貂裘上别着的那根金色的羽毛变了个样子,羽毛化成一滩金水模样,之后渐渐各自为道,蜿蜒出一朵蔷薇的模样。连同容迟的脖子,挨着耳根处出现了一枚拇指盖大小的蔷薇花的印记,只不过这枚蔷薇花不是纯金色,而是带着一点粉,边缘有着碎金光芒而已。沈渊觉得在容迟白皙的脖子上长出这么一朵花,甚是好看。这就是王者的象征,强者的荣耀。之后就看到了容迟脖子后面的伤痕,眼中立刻带上了怒火。谁干的!居然敢欺负我老婆?!沈渊平生最恨两件事:一,欺负他的人;二,背叛他的人。对于前者,是杀回去,对于后者,一样是杀回去。……说实话在这点上他和容迟倒是惊人的一致,都是杀杀杀的。不过在衡格大陆,这样也无可厚非,是谁说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无所遁形。一力降十会也。沈渊在洞口做了个标记,然后飞快离去。他的衣服还在这里,足以震慑丛林群兽。快去才能快回。*容迟是被自己的直觉给惊醒的——虽然他快要爬不起来了,但那也是快要而已,在危险面前,就是腿断了,也得接起来,然后面对危险。他看到自己身上的黑色貂裘,有些想要扔出去。这源于他对于一切带毛生物和物品的本能抵制。但此刻他头烫的要命,全身也冷的不行,还是忍受着头皮发麻的感觉,把那貂裘披在身上。这又是源于他的理性。要说这也真是好东西,很轻很薄,又很细,摸起来触感很好。当然摸着也有种电击的感觉。容迟每次看到,都觉得自己的头发都在发电,发出刺刺刺的声音,高伏特高压,下一秒就能让人焦黑的那种。他捏紧了貂裘的边缘,转身看向山洞外。一群狼正在百米之外踱步,看着这里,眼神像是看着一块可口的诱饵,却因为忌讳什么一般,没有贸贸然上前。容迟就那样面无表情,看着三四十头狼在外边来来回回的逡巡。“龇!”最前面的那头狼朝着他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白牙。容迟虽然觉得自己是冷峻的,但实际上,他脸色嫣红,眼睛发热,这时他感觉眼眶蓄满了眼药水,又刺又痛,用手狠狠一擦,带的眼角也也是一片红。这样的他看上去真是可口极了,简直比他喜欢吃的焦糖布丁还甜。容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狼围着他,但他知道一条不变的定律,那就是只要想杀他吃他的,都要解决掉。……正在丛林奔跑的沈渊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在草丛中。他狠狠的打了个喷嚏。容迟能感觉到那些狼对他的厌恶,但他并没有做出屠杀对方狼崽这种事情,所以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恨意?或者是自己异化的那匹狼的缘故?这群狼对自己这样的“混血”不认同?头狼似乎就是想吃掉自己。这算是纯血种族对于杂种的不认可?他有些接近真相的边缘。异化是人类对于动物的一种压制性行为,也是衡格大陆的自然法则,异化不可逆化,比如动物异化掉人,拥有人的神智。但动物可以围攻将人类当成储备粮吃掉人类,人类一样可以反过来对动物进行猎杀,由于长时间吃素纤维化或者石化的问题,这两方对于对方都没有什么好感。(注:纤维化是碳结构,石化是硅结构,本书设定这两种病都是因为吃素造成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病的浅,后者病的深,纤维化可以逆化,但本书里是没有细胞活性激发这种药的,所以两种都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的,在下一篇耽美中依然会有人患这种病,并且会解开谜题)对猎物有好感,那算是什么?就算属于同一个种族,同是人类,奴隶主也不会对奴隶产生感情,有什么好感。你感怀一只鸡的死亡,依然把刀叉放在它们的胸脯上。毫不犹豫利用完它们最后的一丝价值。很多奴隶主蓄养的坐骑,到最后都会杀掉,去赏赐给那些奴隶,让他们能够继续维持生命,发挥自己的光和热。衡格大陆有些地方,人们的武力值不是那么强,没有办法保证能够猎到足够的动物维持生存,甚至会出现吃人现象。这种行为,在传承中被称作:圈养。☆、欠句谢谢在衡格大陆,人吃人,动物吃动物,人吃动物,动物吃人,都是存在的。严格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让所有存在,都变得合理。所以这种存在必然是合理的。在多数地方,会出现一位强者,统治一座城池,或者统治而强者的存在,则会维持一种名为“秩序”的东西,因为强者可以看到与这个世界平行的、其他世界的生存方式,他们向往,因为有了力量,制定了一些法律,让一些弱者,得以生存。也算是为了繁衍,婴果千年难寻,圣果却只能做到复制后来,只有自然繁衍,才能创造无限可能。然而这种法律所规定的、保护的也有限度,只能保证你不被随意杀死。但如果你没有本事维持自己rou食的储存,你自己都会被世界淘汰。农耕社会的存在重要前提,就是吃这种东西可以维持生存,人们只要付出体力,再不会那么不幸运,大概都是可以生存下去的,人有社会性的起源是多数人在一起抵抗野兽入侵家园,否则逃不过覆亡的命运。而农耕社会衍生出来的权力,是一种博弈的、外力加持的□□,而衡格大陆以一种赤诚的方式表现了出来,那就是谁武力值强,谁就真正强悍,拥有城池,拥有奴隶;武力值越高,拥有的城池越多,奴隶越多,臣服者也越多。容迟看着这么多双绿莹莹的眼睛,有些头疼。他虽然是个杀手,这不代表他可以以一敌百,热武器时代或许可行,但冷兵器时代怎么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前提是得有把刀吧?在他把刀从上一匹狼的身体里拔/出来的时候,狼群就可以把他撕成碎片了。他听见了水声。所以容迟逃了。一场发热下来,他瘦了很多,肌rou却更有力量,基因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