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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了一声唏嘘的口哨火速离开,拉着许之意的胳膊被当事人轻拧了一下,宋恪勾着唇角呼啦了一下小媳妇儿头顶上被风吹起来的头发。红酒有些苦,许之意喝了一点宋恪就给他叫了果汁喝,一份鹅肝配松茸汤,一份提拉米苏作为甜点,晚饭在一家浓情餐厅解决。餐厅的工作人员在出门之前送了他俩一人一只白玫瑰,因为今天是他们店开业十周年。许之意宋恪把自己的那支给了许之意,回到酒店,许之意找housekeeping要了一个花瓶,放了水养着。第二天出门,路过一个教堂,教堂的门大开着,里面正在举行婚礼。“哎呦,媳妇儿,心肝儿,别打了,我错了还不行吗……”路鸣躲着江淮的卫衣轰炸奔跑在并不大的厨房里,江淮追着路鸣绕在厨房的一亩三分地,挥舞他的“武器”,路鸣昨天晚上和同事去喝酒,结果喝大了,一堆同事从酒桌转战KTV,江淮下了班看着空空的餐桌,给路鸣打电话,本来今天他加班,回来的就晚,定好的出国旅行只玩了一星期就回来了,该死的路鸣不靠谱,还说荷兰这时候天气正好,身为学霸的江淮那几天忙晕了头,跟着路鸣到了荷兰机场才发现,路鸣就是个白痴!网上那些图片都是春夏季节的荷兰,妈的荷兰在北半球和他们一样在过冬天好么!!江淮裹紧身上唯一的厚外套,和路鸣在荷兰挨冻了一星期,直到宋恪他们也准备来荷兰的时候还苦口婆心的劝他们别来,可是那俩人不听劝,还是来了。公司的案子一直在变,江淮他们工作室讨论又否决了一大票方案,江淮在公司听着他们老总逼逼叨了一晚上,回到家连口饭都没得吃,傻不拉几的路鸣跑去和同事喝酒压根就没告诉他,理想中的旅程也被摧毁,江淮好气!给路鸣打电话的时候,KTV的一众正抢着仅有的两个麦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手机的未接来电显示有十一个,路鸣晃晃悠悠在午夜一点四十三的打开了家门,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脱掉衣服爬上了床,江淮这几天累的够呛,路鸣一身的凉气和酒臭把他刺激醒,这还不算完,智障了七年了江淮非要穿他的睡衣,说是有爱的味道,江淮忍着把手掌重重的贴在路鸣身体各处的冲动让给了路鸣一多半的被子,路鸣的睡衣昨天洗了,还没从阳台收回来。“媳妇儿,你是我媳妇儿不?”路鸣把自己脱光,内裤都被扔到床下,□□裸的从后背抱着江淮,鼻子往江淮的耳根嗅,闻了一会儿又放开江淮,“嗯,你不是我媳妇儿,我媳妇儿身上可不是你这样的,你把我香香的媳妇儿弄哪去了?”说着又拿脚踹了江淮的腿弯。江淮始终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听见路鸣这样说,太阳xue突突了两下,行,路鸣,七年痒痒了是吧,你等着明天我睡醒的。过了一会儿又听见路鸣断断续续的嘟囔,我媳妇儿从高中就跟我了,你别想骗我,我媳妇儿他长得贼好看……一觉睡到第二天九点大天亮,散去酒气的路鸣先醒过来,喝断片的脑子暂时当机,只知道要先给他媳妇儿准备早饭,看着还在睡觉的江淮,给他盖好被子,轻手轻脚下床。江淮踩着他们一起从网上买的棉拖鞋拿着昨天路鸣扔在地上的卫衣走向厨房。“哎呀”后背承受了来自卫衣的抽打,“别打了,哎呦,我错了,错了!”江淮的手还没有停,路鸣边跑边上蹿下跳。早饭被人冷落在餐桌上,旁边墙上的飘窗安了透光的纱质窗帘,这个窗帘被路鸣吐槽了好久,有啥用啊,不挡风不挡雨,还透光。冬日里的暖太阳照的飘窗暖暖的,已经两顿没吃的江淮有点头晕,垂下胳膊,靠在厨房的门框上。“宝贝儿,你这是咋了?”路鸣也不跑了,扶着江淮坐在餐厅,江淮拿着桌子上已经凉透了的牛奶喝了一大口,“嘿,不能空腹喝,”路鸣抢走他媳妇儿手里的杯子,放到厨房的微波炉里,“路鸣,你错哪了?”揉着眉头的江淮靠在椅子上,这三堂会审的架势,路鸣想了想要不要自觉点把外面客厅茶几抽屉里的键盘拿出来跪在江淮面前,走到餐桌前,蹲着身子握住江淮的手,“我不该和他们去胡喝酒,不应该不提前通知你,不应该不关心你,更不应该大晚上对你胡闹”表情到位,言辞诚恳,然后被江淮拧着耳朵踹到一边去……跟着路鸣生活的这些年,江淮的腼腆害羞早已褪去,每天冲着这个依旧吊儿郎当的中二男青年都要拳打脚踢一顿,交流基本靠吼,好吧,这是江淮最生气的时候。路鸣从地上起来拍拍屁股,家里的地已经一星期没拖了,江淮其实并没有真的和路鸣生气,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路鸣跟在他屁股后面把微波炉里的牛奶拿出来,吃着已经凉了的早饭合计着中午吃什么……神父站在新郎和新娘的中间,执起他们的手放在一起,让他们对着彼此,对着主,对着亲友许下诺言。宋恪搂着许之意坐在教堂的最后一排,听着他们向神祷告,向对方起誓,最后,交换戒指,接吻。新郎新娘最好的朋友在一一发表感想和对他们的祝福。宋恪从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拉过许之意的手,“意意,你愿意嫁给我么?”宋恪把盒子打开,偏黑色的棕木色戒指,上面扣着一颗闪闪的蓝宝石,许之意目瞪口呆的听着宋恪问他,又目瞪口呆的看着宋恪把戒指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上。“我还没说我愿意呢,你怎么就把戒指给我戴上了?”哥哥的套路怎么和人家不一样?!许之意不知道此时此刻他是该哭还是该笑。那个戒指,是宋恪在荷兰买的,许之意喝酒喝多睡了大半天,宋恪又折回城市,找到街角那家小店里,店老板带着陈旧的金丝边眼镜,给他做了戒指。传说这个材质,是龙骨,巨龙彼斯爱上了敌国的公主艾米娅,两人在半夜里公主房间的阳台幽会,最终被艾米娅的父亲发现,囚禁了公主,巨龙一直等待着他的公主,最后,为了和龙族的同类战胜远方的恶龙族,死在敌国的护城河畔,公主最终被放出来,当她去河畔寻找自己的爱人,已经干枯的河床突然出现一束蓝光,一块黑色的骨头和蓝宝石显现在艾米娅的眼前,公主带着那东西离开了自己的国家,切割了蓝宝石换成金钱留在荷兰生活,剩下一小块宝石被公主打磨,和龙骨一起做成了戒指。宋恪是不相信这个故事的,但是他很想把这个故事讲给许之意听。“不管你愿不愿意,宝贝儿,你都要和我共度余生”宋恪不给许之意感动的机会,搂着他离开教堂,他们现在需要一个地方紧紧拥抱,互诉余生。十三岁的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