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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艺都落下了。往前几十年,他们仿的唐三彩可比这逼真多了。”早在摊子被砸的时候,就有人驻足围观,想看看这衣裳陈旧的少年如何赔偿。这会儿见少年竟对赝品唐三彩的各处疑点说得头头是道,人潮不由越聚越多。待雁游说完,立即有老玩家发出会心的哄笑:“可不是!前几天还有人要把明朝乾隆年间的瓷盘当传家宝卖给我。传家传家,早年破四旧先砸了一大半,后来大饥荒砸锅卖铁又把藏下来压箱底儿的给卖了,平头百姓们哪儿来那么多传家宝!都是借托名头哄钱的罢了,偏偏又做得不走心,白白惹人笑话,把乾隆都弄到明朝去了。”一片哄笑声中,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准备掏腰包的那人立即愣住了。瞅瞅摊主又看看人群,末了迟疑着对雁游说道:“小兄弟,能请你帮忙掌掌眼么?”雁游淡笑着摇了摇头,向地上的残渣一指:“我的账还没厘清呢,实在是没空。”他的拒绝,实际是给摊主留了最后的颜面。但对方却不领情,脸红脖子粗地说道:“唠叨这么多,还说我卖的是假货,无非是想少赔钱罢了!我本来看你小子可怜,还说给你算少点儿。现在就按市场价来算!这些东西一共五万,你今天要是不赔够了钱,就别想走出潘家园的门!”时下百姓大多清贫,有大胆下海第一批做生意、能攒个大几千近一万的人,就能被尊称一声万元户。五万元,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了。人群里静了一静,鼓噪声更大了。人们纷纷出言讽刺那摊主脸比锅还大,这么一摊子零碎就值五万,那园里一个店铺岂不要抵几十万?敢情潘家园里遍地都是万元户啊。说归说,但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为雁游出头,打压下那摊主。一来雁游是生面孔,没人认识他;二来毕竟是他有错在先,被人讹诈,也只能叹一句倒霉。做生意的大多是二皮脸,那摊主更是个中翘楚。见众人只是奚落,没有管闲事的,气焰更嚣张了:“小子,快赔钱来!”“我没那么多钱。”雁游一摊手:“赔货行不行?”“赔货?”摊主以为雁游准备买一批精仿品来还他,如何肯依:“我不要别的!只要我的传家宝!如果你能把它们修复得天衣无缝,我就不要你赔钱!”一个半大小子,怎么可能会修复?而且修复这门秘艺失传已久,就算这园子里最高明的师傅来,也做不到完美无暇。说来说去,就是要这小子赔钱!不想,话音方落,雁游却笑了起来:“一言为定!”他手里本就拿了些残片,当下往地上盘膝一坐,顺手摆弄几下,那只本已碎成十几片的马俑,居然又稳当稳当站在了地上。乍眼一看,根本找不出碎裂的痕迹!“老天,这是魔术吗?”人群里顿时爆发出阵阵惊呼,离得近的人更是不顾仪态,或蹲或趴,仔细端详那陶俑。还有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一寸一寸验看,试图找出裂痕,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一下子,包括那摊主看雁游的眼神都是难以置信:只是随意拼凑,就能将打碎的陶俑复原到如此地步,这到底是什么手艺?志怪传奇里的仙术也不过如此吧!迎着众人惊叹的目光,雁游解释道:“它是刚刚碎裂,残片边缘的纤维还没有散佚,所以能拼得完整无缺。不过还需要用特制的胶类粘固,否则——”随着话语,雁游伸手轻轻拨在某处,马儿再次变成一堆残片,落在他掌中:“只要我修复好它们,就不用赔钱,是不是?”人们还在为雁游的绝技发愣,听到个钱字,那摊主却猛然清醒过来,大声反悔道:“不行,我不要你复原,要你赔钱!”修复好了也还是一堆不值钱的仿品,赔偿却能赚二十倍。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见他公然抵赖,当面吃了吐,连左近的其他相熟摊主都看不下去了:一堆赝品漫天要价,你是把别人都当傻子了?生出这个念头,一名年纪稍大的女摊主忍不住说道:“和气生财,你既然答应了他,就别反悔了。”“就是,再说这年头谁家里拿得出五万来?”“真要拿得出来的,也不会怕你。让小兄弟修复好,再还一点儿误工费,也就算了。”面对同行的劝解,摊主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地说道:“一时拿不够怕啥,让他立个字据算上利息逐年还我,哪年还完了账!”说着,见人群又在鼓噪,他叉腰大声骂道:“损坏东西要赔偿,天经地义!有谁瞎咧咧不服的,掏腰包替这小子还了啊!光在那儿起哄算什么爷们儿!”不得不说,他的确占了几分歪理。这一嗓子吼出来,人堆里的动静立即少了很多。摊主满意地环视全场,末了收回视线,这才发现之前那两个相中仕女俑的冤大头,不知何时放下东西溜了。想到又少赚一笔,他火气更旺,手指乱舞,几乎快点上雁游的鼻尖:“都怪你胡说八道!这东西也算你的!”雁游对这贪财厚颜、当面反悔的小人鄙视到了极点。不屑地拨开他的手,刚要说话,却听人群中响起一个清朗含笑的声音:“好热闹啊,堵得我都走不了路了。也罢,为了疏散交通,我就替他还钱吧。”☆、14慕容灰一听有人甘愿为个陌生人还五万块,在场所有人都是惊讶万分。人们不由自主回头望去,只见一名身材高挑的青年越众而出。等他走到人群之前,看清他的面孔后,众人又是一愣。原因无他,这青年实在打扮得太出格了些。黑色的休闲帽帽檐压得极低,遮住了眼睛,只露出挺直的鼻梁与微挑的薄唇。左边的耳垂上,两粒黄色碎钻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他穿着一套正红色的对襟唐装,下摆直垂到脚背,里面配了黑色的长裤与布鞋。唐装上没有常见的龙纹、团花等纹饰,而是单绣了一只硕大的蜘蛛在背上,针脚细腻,栩栩如生,让不少人看得心中发寒。最惹眼的还是他那一头长发,高高束了个马尾,长可及腰。发丝亮滑如缎,随风轻拂,飞扬在他侧背的登山包上,一个大大的红勾标志若隐若现。这一身装束不中不西,穿在别人身上多半会显得同个小丑似的不伦不类。但青年身材颀秀修长,步伐间透着种别人模仿不来的潇洒劲儿,加上唇角那抹若有似无的俊逸笑意,竟然显得十分协调,别具一格。这个年代,大陆的人们穿衣服还是衬衫背心棉袄之类的基本款式,颜色也都以暗色为主。偶然有爱美的小姑娘穿条碎花裙子,也还会被古板的长舌妇们指着脊背说三道四,骂她妖妖娆娆不正经。青年这副打扮,人们莫说是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