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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子纠缠在一起了呢?算上书店那次,之后大概就是小叔对象的第二次逃跑了吧?小叔和那小子朝夕相处,居然对他产生了感情。他没对别人说过,但喜欢一个人的眼神很容易看出来,我一早就知道了,但我绝不会说。那小子头脑那么好,也肯定早就知道了,但他也绝不会说。那天晚上小叔喝多了,穷小子把他送回家,第二天带着存折就不见了。他是知道密码的,小叔什么都没瞒过他。可是小叔醒来居然没生气,也没有沮丧,回头接着打理他的小书店。我问小叔:“你不生气?”小叔摇头,说我知道他是个倔强又偏执的孩子,这不是他的错。“可是小叔啊,你全心全意帮了他那么久,为什么他还是对你这么无情呢?”小叔说,他不是全心全意帮人家,他是在他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不想他重蹈覆辙,算来还是有私心的。我住口了,没再问他,心里却暗自嘀咕:你这要算是私心,贪官污吏得用什么词形容啊。九月份,大学开学了,小叔老神在在看着电视里各地新生入学的盛况,一点不难过的样子。可是我受不了,我受不了小叔一颗真心被人家当泥践踏。胡乱向学校编了个借口我就杀到了那家伙的大学去,我知道他什么学校什么专业。“你来干什么?”人倒是找到了,可他一脸冷漠的看着我,仿佛面对个陌生人:“难道他不知道我的学校和专业吗?”看着对方理所当然至极的态度,我竟然连反驳都觉得无力。他们二人这么久以来仿佛形成了一种愿打愿挨的平衡,我才是多管闲事的那个。那一日我铩羽而归,一腔愤慨之下被打出了花都没有说出失踪的几天干了什么。日子缺了谁都是一天一天过,小叔仍然淡淡的,经营他的店,坐在店里看他的书,似乎当年那个眼神阴沉的穷小子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过了便再也不值得提起。可全家只有我知道,小叔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偏执冷漠,忘恩负义,一去不回,留他在这个时间异常缓慢的小镇里,若无其事。世间总是无道理的事比合理的事多,无情的人比多情的人多。小叔这辈子还长得很,总不能一直沉湎在一个忘恩负义之人留下的记忆中吧。就在我盼着小叔赶快恢复过来、找到另一半的时候,那个家伙却风尘仆仆的回来了。时隔两年不见,他看起来总算有了些人气,会和路人客套的微笑,应一声“是,放假了回来看看”。可他始终没有去找小叔,前几天就住在镇子里东头的旅馆里,突然间又搬回了当年被他爸爸抵押出去的房子里。作为镇子里难得的名牌大学生,他刚回来就引起了sao动,再加上大手笔赎回了曾经的家,一瞬间更是成为无聊小镇里的话题人物。大家都对此议论纷纷,猜测他在外面有了什么样的奇遇。就在这时候,他第三次跑了,不过这次同时消失的,还有我小叔。那一年关于穷小子的话题为小镇上的人民提供了一整年的谈资,但其中经过,我还得细细讲给你们。穷小子回来一个礼拜的时候,和小叔接吻被人发现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迅速搅在一起的,只是关于小叔是个二椅子的传闻迅速引爆在大街小巷。第二天,书店便被愤怒的家长砸了,他们害怕自己的儿子成为下一个穷小子,被小叔引诱去做那种无廉耻的交易。大家这时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小叔对穷小子如此尽心尽力,怪不得穷小子如此忘恩负义。从前关于小叔心善的故事,瞬间反转成狗血伦理剧。小叔也被我爷爷反锁在房间里,不许踏出家门一步。穷小子很快便再次消失了,紧接着小叔也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翻窗离开,从此多年没有音讯。穷小子怎么样我不清楚,但小叔的离开我是知道的,甚至里面还有我的一臂之力。那晚小叔接过我手里的身份证件,眼睛亮的吓人。我问他真的要这样坚决么,小叔只是笑,却不肯回答我。那个时候,我一心以为他和他携手逃离了封闭落后的小镇,在一个车水马龙的地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终究太年轻,不知道这世上变化太多,也不知道这世界上人心叵测。但其后的故事里我不再是旁观者,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只能转述别人的话。小叔前几天不是回来了么?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高大沉默的男人,但绝对不是过去那一个。沉默和沉默也分很多种,这个沉默男人只是话不多,眼神却温驯得仿佛一匹骏马,长睫毛下那双异常漆黑的眼睛总是温柔的注视着小叔。这眼神我很熟悉,当初小叔就是用他来看穷小子的,现在则用这种眼神回望骏马先生。我喜欢骏马先生这样的人,虽然不说话,却给人可靠的感觉。而穷小子也不喜欢说话,但他更像一条阴冷的蛇,好像随时要亮出他的毒牙。这么多年不见,家人对小叔的所有愤怒埋怨,早就化成了思念。爷爷握着小叔的手说不出话来,却迟迟不肯松开。小叔也满眼都是愧疚,骏马先生一直揽着他,才忍住没有哭出来。其实哭出来就好,家人之间逞什么强呢?小叔惯会逞强,上大学的事、爱上穷小子的事、还有现在的事,都只会一个人扛着。就好像穷小子去了大学之后,他以为自己不表现出来,我就不知道他痛苦得整夜难眠。凭小叔那样的性格,我原本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骏马先生的功劳?不过回来了就好,爷爷对着骏马先生都是一脸和蔼,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我们不顾左邻右舍奇怪的眼光,一起去镇上最好的饭店点了一桌菜,一家人一起谈天说地。小叔对自己过去的几年轻描淡写,只说自己出去后换了不少工作,后来还重新念了大学,现在和骏马先生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他那么轻描淡写,却始终没提过曾经的穷小子。所以还是受伤了吧,连他的名字都不想说。小叔和骏马先生已经在一个海滨城市置下房产,定居在那里。他们还有工作,在家里待了一周便要启程“回家”了。谁能想到,有一天最恋家、最温和的小叔会跑到离故乡最遥远的地方,从此和一个我们都不了解的男人永远地生活在哪里呢?走的那天,我开车送他们去省城的机场。爷爷年纪大了,以后的日子里见一面少一面,却不肯送他俩一程。车上坐不下多少人,大家都推辞的结果是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为他们送行。其实如果可以,我也不想送他们。离别似乎是我们全家人都承受不来的事情,只要一想到好不容易相见的亲人又要离